关于开展2016—2017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7-09-28浏览次数:84

一、奖助学金种类
本次评选包含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命名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为今年新认定的困难学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条件
(一)评选名额
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评选条件说明。
2、各项命名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评选条件汇总表。
3、创真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详见评选条件细则。
4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:
(1)基本要求
A.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B.家庭经济困难;
C.乐于助人、甘于奉献,积极投身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;
(2)具体要求
A.国家励志奖学金:
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(申报者要求必须在上一学年度为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,务必在申请表中写明获奖等级),无挂科,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需在申请表后附成绩单。
B.国家助学金: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命名奖学金之间不兼得,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。
2、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高额命名奖学金、高额社会奖助学金之间不兼得。
3、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
4、西北有色院奖学金学校进行差额评选。
5、申报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。
6、各类奖助学金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下午5点,申报同学请将申请表交到辅导员老师处,逾期不报视为弃权。
7、关于转专业同学的评比要求:国家励志奖学金仍在原学院参与评比,国家助学金在新学院参与评比。
8、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,一经查实,将撤销奖励,追回证书和奖金。
国奖、命名奖学金材料

励志、助学金材料

创真奖助学金材料

2016-2017学年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

Baidu
map